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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第12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美术选拔赛规则

作者:admin 时间:2013-04-20 点击次数:

成都市第十二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比赛规则

  • 参赛对象

凡承认本规则的我市中小学校在校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。

  • 报名办法
    1. 报名时须交一寸照片一张,并交验户口复印件(全日制学校集体报名可由教务处在报名表上盖章)。
    2. 在成都市青少年宫现场领取或成都市青少年宫网下载报名表(每一项参赛项目限写一名指导教师)。
    3. 领取参证时请仔细核对,并妥善保管。凭参赛证进入比赛现场。
  • 比赛项目及比赛办法

1.比赛项目

美术、书法、舞蹈、声乐、器乐和语言表演六大类比赛项目。

2.比赛办法

参赛选手根据计算机随机排出的比赛顺序参加一次性现场比赛(同一项目只能参加一次),直接决出比赛成绩。

  • 组别划分

小学一组(1-2年级)、小学二组(3-4年级)、小学三组(5-6年级)、初中组、高中组。

  • 比赛内容及要求

(一)美术比赛

美术比赛实行现场命题作画,画种不限,限平面画,立体和半立体作品不得参赛。

  1. 比赛时间:小学一组90分钟,小学二组120分钟,小学三组150分钟,初中组150分钟,高中组150分钟。
  2. 作品必须在制定赛场、指定时间内完成,表现手法、材料不限,纸张尺寸4开(国画尺寸长宽不超过54cm),工具材料自备。
  3. 比赛作品应为没有参加国任何比赛的新作,所有带图形和图案意味的纸张不得带入赛场,不得有代赛等任何作弊行为,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并由主办单位严肃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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